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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垃圾箱设备维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湖南
|类型:其他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其他公告
区域:湖南
源发布时间:2025-03-20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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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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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设备维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GK-******0019-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190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长沙宁乡市城郊乡锁匙社区兴业路1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垃圾箱设备维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垃圾箱设备维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拟对垃圾箱设备维修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万零叁仟贰佰零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详见附件-报价文件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乙方应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售后服务机构,安排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对接,可对设备故障提供全天候(一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受理服务,应做到15分钟内响应,40分钟之内维修人员到达设备现场;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严重故障48小时内解决;维修单据应当留存备查,保证所有维修服务的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2)故障分级:

一般故障:简单的电气故障,温控器、继电器、保险、断路器等常用电气元器件的更换,非主要受力部件简单结构件补焊,电磁阀发卡,接头漏油等;

严重故障:电磁阀损坏维修或更换,滚轮更换、尾门锁钩处理、料斗油缸的更换等;

重大故障:刮板、滑板、料斗等大型结构件的变形损坏修复或更换,电机、油泵等非常用件的损坏更换,更换轴、滑板油缸更换等。

突发故障抢修服务:设备在使用中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包括设备起吊、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乙方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维修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抢修,提供有效应急保障方案。

2.人员配置要求

(1)乙方拟配备的专业维修人员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能更换,若因不可抗逆因素进行人员更换的,必须在7天内配备同等资质的人员并报甲方审核同意,并制定应对的措施方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乙方应负责其派出的维修作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必须加强维修的组织管理,所有维修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项目实施和维修服务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操作失误等)和质量事故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涉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在实施服务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各项节能管控工作,做到开源节流、节能降耗。对垃圾运输队使用中的设备、设施进行摸底排查,找出节能降耗的方法,对需要且能够改进的设备、设施作出节电改造方案或建议,逐步进行改造;应协助甲方做好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工作,延长设备、设施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成本。

4.其他要求

(1)工作要求

垃圾运输队牵头负责车载钩臂垃圾压缩箱(含站内动力设备、对接斗、轨道等)的维修,相关环卫所配合,具体维修流程如下:

1)报告。守站清扫员向站厕管理员报告车载钩臂压缩箱(动力站,对接斗、轨道)损坏情况,环卫所报垃圾运输队维修管理员,并向乙方报修。

2)勘查,乙方、垃圾运输队维修管理员、站厕管理员、环卫所所长现场共同勘査,确定维修内容、配件,乙方根据勘查情况估算维修金额。

3)审批。按照箱体设备维修估算定额分级审批制度执行,3000元(含3000元)以下维修,由环卫所填报《天心区环卫维护中心车辆设备维修申请表》,站厕管理员、垃圾运输队维修管理员、环卫所所长签字确认,垃圾运输队负责人审核;3000-5000元(含5000元)维修,站厕管理员、垃圾运输队维修管理员、环卫所所长签字确认后,送垃圾运输队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并附维修项目配件明细、金额及维修项目图片审核;超过5000元,由主要领导审批。

4)验收。箱体设备维修完毕,由站厕管理员、垃圾运输队维修管理员、环卫所所长共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5)报账。每月底(30日)由垃圾运输队维修管理员会同乙方汇总当月维修情况,整理维修资料及《箱体设备维修月汇总表》,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审定,按程序报账。

(2)质量要求

1)一般故障30天,严重故障90天,重大故障180天为保质期,或以产品配件出厂质保期为准。

2)所有更换配件必须与箱体相匹配并确保是全新件。

3)箱体专用耐磨型液压油(统一品牌)需根据季节变化及具体气温变化情况进行更换。

(3)对乙方的要求

1)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应具有或承诺中标后在30日历日内在天心区范围内设立维修服务联络网点。

2)为确保乙方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和维修专业性,乙方须提供完整、准确的压缩箱和移动箱、站厕配套设备等设备结构模型图,电气控制图,液压原理图。

3)乙方应对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保留检查结果及相关资料。

4)乙方每年至少进行两次设备使用和安全操作培训。

5)维护、维修所更换的设备旧件,由乙方负责现场带回保管并做好一所一站的台账统计。每半年对其进行核对,由甲方统一按程序处置。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实结算。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含维修项目、零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清单价格、工时、维修人员及垃圾站守站员、垃圾站管理员、副所长、所长签字等),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审定的价格结合考核结果按月进行按实结算。乙方每月开具正式发票交甲方,甲方在次月向乙方全额支付完上月的维修款。因乙方开票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付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5)
3.预付款保函: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3-07 —— 2026-02-28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验收。箱体设备维修完毕,由站厕管理员、垃圾运输队维修管理员、环卫所所长共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设备维修后,质保期内设备正常使用,标准配件需提供合格证等证明(非标准件除外)即为合格。

3)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甲方对乙方不定期或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按照维修合格率的98%进行考核扣款。在检查和考核中,发现乙方存在如下问题,将督促其按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同一配件维修后质保期内出现两次(含)故障即为不合格,不合格累计达到3次以上;

保修期内,维修质量存在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以次充好,以副代正的;

无理由或技术力量不足延误维修进度的;

其他违反本项目采购要求和合同协议约定的行为。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5.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8.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0.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1.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4.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5.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6.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退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李飏 法定代表人: 邓向前
委托代理人: 何泽 委托代理人: 周南

附件列表
  1. 报价文件.pdf

  2. 服务实施范围.docx

  3. 项目维修配件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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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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