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木兰府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重新招标)(理策[2025]政采0320-1) 采购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参与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理策[2025]政采0320-1
项目名称: 建工·木兰府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 竞价
预算金额: 250303.00(元)
三、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莆田市城厢区
服务范围:建工·木兰府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重新招标)(本项目设计人防建筑面积为10012.1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工作完成为止。
服务基本内容: 详见附件竞价文件。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竞价文件。
详见附件: 3 竞价文件-建工·木兰府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重新招标)-竞价文件-定稿.doc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已入闽备案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名录(经营范围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业务)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6、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7、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银行转账,须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
************银行账号-************037291)。
3、若供应商为支公司的,则竞价保证金由其支公司账户或其上级分公司总公司提交均为有效。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荔园中段918号海峡商务中心B栋5楼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94-******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607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4-******/******
3、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
咨询电话: 400-1516-878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